邓某、朱某等与蒙某因私人借贷关系(金额约100万)发生纠纷,后蒙某委托律师起诉到深圳某法院,
要求邓某、朱某等一次性偿还借款并且支付逾期利息,邓某、朱某等委托本律师代理本案,通过深入分析和收集证据,
另外,由于双方未约定还款时间和利息,被告方并无义务支付利息,并且被告已经通过代理人陆续支付了部分欠款,
通过庭审调查和辩护,最终原、被告双方达成和解,总得来说,被告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结果,第一,不需要支付任何利息;
第二,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分期偿还欠款,大大缓解了被告的资金压力。本案最终通过调解结案,本案效果也得到了委托人的高度认可。